象棋分会

“我要上全运”第十四届全运会群众比赛 黑龙江省象棋海选赛竞赛规程


“我要上全运”第十四届全运会群众比赛
黑龙江省象棋海选赛竞赛规程
一、主办单位
黑龙江省体育局
二、承办单位
黑龙江省社会体育指导与棋牌运动管理中心
三、协办单位
黑龙江省棋牌协会
四、比赛日期、地点
(一)日期:2021 年 5 月 29 日至 5 月 30 日
(二)地点:哈尔滨华融饭店(哈尔滨市南岗区颐园街
2 号)
五、参赛单位
哈尔滨市、齐齐哈尔市、牡丹江市、佳木斯市、大庆市、
伊春市、鹤岗市、鸡西市、双鸭山市、七台河市、黑河市、
绥化市、大兴安岭地区,各协会、俱乐部。
六、竞赛项目
(一)男子个人组
(二)女子个人组
七、参赛资格
(一)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。
(二)户籍所在地、长期居住地或就职单位所在地所属
黑龙江。户籍所在地,应以所在地居民户口簿为依据;长期
居住地,应以居住证和社保缴纳记录为依据;就职单位所在
地,应以就职单位所在地劳动合同、收入及纳税证明、社保
证明为依据(证明材料应为全运会全国预赛报名截止之日前
连续满一年)。
(三)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,适宜参
加象棋比赛。(四)参赛运动员必须自带保险,否则责任自负。
(五)参赛运动员为 25 周岁以上,60 周岁以下(1961
年 5 月 1 日至 1996 年 4 月 30 日期间出生)。
(六)参赛运动员应为 2021 年 1 月 20 日公布的男子等
级分在 2450 以下、女子等级分在 2250 以下,且 2021 年 4
月 30 日前未获得*********运动健将及以上称号者。
八、竞赛办法
(一)执行中国象棋协会《象棋竞赛规则(2020 版)》
(二)赛制根据各组报名情况而定。
九、录取名次和奖励
(一)男子组,录取个人前四名,录取名次不并列,选
出选手后参加全运会组别由承办单位指定。
(二)女子组,录取个人前三名,录取名次不并列,选
出选手后参加全运会组别由承办单位指定。
(三)各组前八名颁发荣誉证书。
十、仲裁委员会、技术代表
(一)赛会设仲裁委员会。人员组成及职责范围按《仲
裁委员会条例》执行。
(二)技术代表由主办单位选派。
十一、报名与报到
(一)参赛代表队(个人)报名使用统一下发的报名表
(电子版),须于 2021 年 5 月 22 日(含)前,发至报名电
子 邮 箱 一 份 , 逾 期 概 不 受 理 。 报 名 电 子 邮 箱 :
3021825169@qq.com
(二)参赛运动员须提供身份证件电子照片及户籍所在
地、长期居住地或就职单位所在地所属黑龙江的证明材料。
(三)联系人:于聪 联系电话:13936515039 (微信
同号)
十二、经费
(一)不收取赛事服务费。
(二)差旅费、食宿费一切自理。十三、疫情防控
(一)严格按照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群众比赛黑龙江省
选拔赛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执行。
(二)参赛运动员、领队、教练赛前必须进行扫码、测
温,体温异常者不允许参加比赛。参赛期间每天进行两次体
温检测,所有参赛队伍进行风险评估和实名制管理,严格遵
循“扫码、测温、戴口罩”三原则。同时赛场封闭式管理,
与比赛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赛场。
十四、裁判长、裁判员由黑龙江省社会体育指导与棋牌
运动管理中心选派。
十五、本规程解释权属黑龙江省社会体育指导与棋牌运
动管理中心。
十六、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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